为了使党员教师们在工作、生活中以更高、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,器乐系直属党支部于2015年12月2日下午,再次组织党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(简称《准则》)与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简称《条例》)。
会议由器乐系党支部副书记郝叶妮主持。会上,郝叶妮依据《准则》与《条例》的具体内容给大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,并对其内容作了以下总结:
一、加强学习,做到廉洁自律,维护党的形象;
每个党员教师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《准则》与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,认真学习《准则》与《条例》,按照《准则》与《条例》的规定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要求,遵守制度,严于律己,洁身自好,自觉接受监督,管好配偶、子女和亲属,做廉洁从政的表率,坚决杜绝自己违反《准则》与《条例》行为的发生。
二、千里之堤防毁于蚁穴,要汲取深刻教训,从小事做起,时刻敲响警钟;
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首先将警钟敲给自己,警钟长鸣、不绝于耳,要有做人、做事的准则,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。
三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,严于律己,身体力行,率先垂范,做好学院安排的工作。
要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;要做到政治上坚定,思想上成熟,工作上更加敬业。增强“廉洁从政、服务发展”的意识,在各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,提高各项工作成绩。
郝叶妮强调,作为一个共产党员、一名党员教师要在政治思想和世界观方面时时刻刻提醒自己:不能放松理论学习,不能放松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提高,不能放松工作生活中的小节问题。只有时刻牢记党的宗旨,时刻将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时,才能树立起党的威信和党的形象,为学院更好地服务。

器乐系党员学习